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。2019年12月初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800000元(各明细科目无贷方余额),应收票据科目借方余额300000元,坏账准备
发布时间:2020-07-24 14:04:24 点击次数:
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。2019年12月初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800000元(各明细科目无贷方余额),应收票据科目借方余额300000元,坏账准备一一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80000元2019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
(1)10日,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,发出的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,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00000元,增值税税额为65000元,用银行存款为乙公司垫付运费40000元,增值税税额为3600元,上述全部款项至月末尚未收到。
解析:
借:应收款账 608600
贷: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65000
银行存款 436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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